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处(职)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沪工程委〔2020〕58号)文件精神及校党委对《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沪工程委组织〔2021〕29号)文审批意见,审计处将对以下3位处(职)级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具体详情如下:
1.王武东,原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聘任制),审计时间自2019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27日,该同志任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聘任制)期间;
2.王楚明,现任审计处处长,审计时间自2019年7月13日至2021年5月27日,该同志任研究生处处长、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期间;
3.张华,现任研究生处处长、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审计时间自2019年11月14日至2021年5月27日,该同志任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期间。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联系电话:67791395;联系人:黄晓燕
电子邮箱:sjc@sues.edu.cn
审计处将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审计中涉及需要回避的情形,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示!
审计处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