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完成七家校企执行新会计准则及2011年度财务决算预审的
基础上,组织对七家校企2011年度财务决算审计。
2、接受教务处的委托,组织并实施对六个教育高地项目的审计。
3、参与学校设备采购中校内招投标和论证会,做好在重点领域的监管工作。
4、根据市教委对审计工作的要求,修订并完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2011年度审计工作,并将计划和总结上报市教委。
5、根据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在对部门2011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总结,并将情况报纪委。
6、继续协助事务所做好处级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出正式报告。
7、做好基建工程维修9个项目的审价工作。
审计处
201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