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我处完成了八名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为落实审计整改事项,审计处在出具正式审计报告的同时下发《审计整改通知书》,下列责任单位于2012年3月提交了审计整改方案:
1、校长办公室 责任人:叶峰
2、学生处 责任人:王明复
3、资产及保障处 责任人:史泰冈
4、基建处 责任人:叶枫
5、航空学院 责任人:魏建
6、轨道交通学院 责任人:柴晓冬
7、艺术学院 责任人:张杰
8、公诚资产经营公司 责任人:姚跃进
截止目前,经组织部、审计处整改回访,审计整改工作基本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