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对资产管理及保障处处长史泰冈等八位同志的经济责任审计公示

发布者:杨桔发布时间:2014-04-03浏览次数:52

根据沪工程委[2006]18号《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受学校党委组织部的委托(沪工程委组织[2014]15号文),我处将于2014415日起资产管理及保障处处长史泰冈、信息化办公室主任李荣正、化学化工学院院长徐菁利、材料学院院长于治水、中法学院院长周晓鸣、工程实训中心主任徐新成、档案馆馆长曹敏年、原团委书记茅华伟等八位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联系电话:67791240

电子邮件:03090006@sues.edu.cn

特此公示

审 计 处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