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沪工程委干[2014]10号《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受学校党委组织部的委托(沪工程委组织[2014]124号文),我处安排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于2014年12月25日对艺术设计学院张杰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电子邮件:sjc@sues.edu.cn
特此公示
审 计 处
2014年12月19日
根据沪工程委干[2014]10号《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受学校党委组织部的委托(沪工程委组织[2014]124号文),我处安排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于2014年12月25日对艺术设计学院张杰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电子邮件:sjc@sues.edu.cn
特此公示
审 计 处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