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对党委办公室主任王陈等9位同志的经济责任审计公示

发布者:杨桔发布时间:2015-04-03浏览次数:386

根据沪工程委[2006]18号《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受学校党委组织部的委托(沪工程委组织[2015]9号文),我处将于2015年4月16日起对党委办公室主任王陈、党委宣传部部长王一川、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姚黎明、中韩多媒体学院院长唐幼纯、机械工程学院院长程武山、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兼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校长、上海高级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主任刘启中、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党委书记柳如荣同志、科研处处长、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技术转移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思浩、原社会科学学院院长、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部主任张健明等九位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联系电话:67791240 67791395

电子邮件:sjc@sues.edu.cn

特此公示

审 计 处

2015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