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委对《关于开展2017年度院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请示》(沪工程委组织〔2017〕号)批复精神,我处安排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于2017年3月27日起对如下6位同志进行任期审计:
党委宣传部部长兼党委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书记王陈同志,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党委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书记期间;2015年4月至2016年12月任党委宣传部临时负责人、党委宣传部部长期间;
材料工程学院院长周细应同志,2014年12月至2016年7月任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期间;
艺术设计学院党总支书记许传宏同志,2015年1月至2016年4月任艺术设计学院党总支书记、艺术设计学院临时负责人期间;
服装学院党委书记袁蓉同志,2014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服装学院党委书记、服装学院临时负责人期间;
档案馆馆长王裕明同志,2014年4月至2016年12月任档案馆馆长期间;
科研处处长陈思浩同志,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科研处处长期间;同时对陈思浩同志所在的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技术转移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进行审计;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联系电话:67791240 67791395
电子邮件:sjc@sues.edu.cn
特此公示
审计处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