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成2016年度处级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整改及回访工作。
2、认真做好2012-2016年度党费收支专项审计的整改及回访工作
3、积极推进2017年度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收集被征询单位与被审计人员所需提供的相关审计资料,做好与校内相关部门、被审计人员及中介机构的协调工作,及时处理审计中遇到的问题和事项,确保2017年度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4、完成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整改及回访工作。
5、开展校办企业2016年度决算审计的整改工作,完成整改报告及上报工作。
6、继续做好对校内货物、服务采购活动的监督工作。
7、做好基建维修项目的审价工作。
8、完成2016年度部门各类档案的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