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成2016年度处级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整改及回访工作。
2、认真做好2012-2016年度党费收支专项审计的整改及回访工作。
3、完成2017年度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初稿,进行意见征询。
4、完成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整改及回访工作。
5、开展校办企业2016年度决算审计的整改工作,完成整改报告及上报工作。
6、参与校内货物、服务采购活动的开标工作。
7、做好基建维修项目的审价工作。
8、继续做好2016年度部门各类档案的归档工作。
9、认真参加市教委组织的校外培训及高教协会组织的专题培训会。
10、深入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工作,积极思考日常审计工作中的服务方式和方法,推出经济责任审计及专项审计整改报告模板、修订基建零星维修送审单,加强咨询与指导服务,争取让来审计处办事的人员,减少反复的次数,提高工作效率。